您好,欢迎访问兰欧建材有限公司兰欧自建房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18040565515
兰欧自建房

新闻动态

NEWS CENTER
富阳农村建房,可获政府奖励!
发布时间:2023-02-18 23:18浏览次数:

有没有富阳农村户口,想申请宅地基建房,排队好几年的?

一定有!也肯定有!

小编了解得知,富阳有近20万的农村户。那么,各位认为,这当中有多少是想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

所以,供需矛盾一直都存在!没轮到、没指标、没地,排队等候才是常态。

那么,老家的房子旧了、破了,甚至成了危房,可条件又不允许拆了重建怎么办?

现在好了,除了坐等120方的新农村宅基地指标外,还能申请富阳近期推出的“民建公助”公寓化建房。

湖北乡村别墅

NO. 2|贰

那么,何为“民建公助”公寓化?

指在全富阳范围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统一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寓化住房,并分配给符合建房条件的居民,政府给予村集体节约土地资源奖励的农村住房建设模式。

当然,申请“民建公助”公寓化建房的居民,在向村集体提出申请时应当出具放弃申请“一户一宅”(包括独立式别墅、联立式排屋和多层叠式排屋等,下同)的书面承诺。公寓化房屋分配前,分配对象应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原有房屋由村集体收回或拆除。

建设实施“民建公助”公寓化项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依法讨论决定,建设实施主体为村集体。“民建公助”公寓化项目应依法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实施前应编制和审查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

建设实施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明确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型、套数、建设时限、相关批准文件等。

2.明确分配对象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分配对象应符合农村建房审批条件,提交分配公寓化住房后不再申请“一户一宅”的书面承诺,且拟建公寓化项目已明确分配对象的拟分配套数占总建设套数不得少于70%,未分配的部分应当先作为村级资产管理,专项用于解决后期符合建房条件的居民的户有所居问题,实现“房等人”。

3.原则上每人分配建筑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米,每户分配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20平方米,标准层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60平方米。

4.明确其他应说明或报告的情况。

最后,人口由村集体和所在乡镇(街道)以具有宅基地申请资格人员为基础认定。

通过“民建公助”公寓化建房的人员,今后不得再享受政府相关的住房福利政策。

NO. 3|叁

原则上,“民建公助”公寓化住房的价格根据本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项目审计结果为准)确定。因户型不可分割造成实际分配面积超过前述标准的,在标准以内部分(含)按成本价结算,超过部分按成本价上浮15-20%的价格结算。

“民建公助”公寓化项目建设资金由村集体自行承担或筹集。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村集体可以先向申请建房的居民集资建房款,额度不超过预算造价的30%,集资建房款应当存入专户,接受村民监督小组监督。

交房时村集体应与建房户进行房款清算,及时收缴剩余房款。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村级资金五议两公开程序实施,并应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同时,接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监督。

NO. 4|肆

对于放弃已批未建“一户一宅”宅基地,转而申请“民建公助”公寓化建房的居民,村集体可根据自身条件,按城市有机更新政策中退出宅基地的补偿的标准范围内予以补偿。

采用“民建公助”公寓化项目解决农村居民户有所居的,将给予村集体节约土地奖励:

对节约土地20亩(含)以下的,将给予30万元/亩的奖励;节约20亩以上的,给予40万元/亩的奖励(节约土地面积超过20 亩的,则所有节约的土地面积均按照 40 万元/亩的标准奖励)。

节约土地的计算方式按其分配总户数如按“一户一宅”建房所需的土地面积(每分配1户计220平方米),减去该公寓化项目的用地面积(包括公建配套等用地面积)计算(即:总分配户数(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户数认定)×220-公寓房总用地面积=节约土地总面积)。

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经村集体申请,公寓化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已经完成地面以下主体工程的,所在乡镇(街道)可予以资金预付,额度不大于该项目节约土地奖励的30%,以加快项目推进。

NO. 5|伍

当然,“民建公助”只是对当下富阳农村建房供需矛盾的一种补充,能申请“一户一宅”小独栋的各位,肯定还是自家的小别墅好。

那么,你老家是富阳哪里的,你们村还能申请到“一户一宅”吗?

你们村还能申请到

“一户一宅”吗?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8040565515
  • · 专业的设计咨询
  • · 精准的解决方案
  • · 灵活的价格调整
  • · 1对1贴心服务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